2012年6月20日上午,在思政教研部1025会议室,基础教研中心举行了专兼职教师教学培训活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30多位专兼职教师参加了备课活动。会议由教研中心主任王东莉教授主持。
思政部副主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国家精品课程负责人马建青教授对担任基础课教学的专兼职教师提出了希望和要求,对如何进一步上好本课程提出了许多指导性建议。王东莉教授也对新教师上课容易出现的问题以及上好本课程需要注意的事项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本次备课会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法律部分为主题,教研中心的陈小英老师和封丽萍老师从法律理论和案例教学两方面进行了讲解,为本课程秋冬学期的授课提供了清晰的思路和有益的启示。
陈小英老师以“法理思维的前提”为主题,讲解了什么是法律?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与法律的作用、法律体系中法律部门的划分、法制的三层含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等基本理论问题,给大家理清了思路。
封丽萍老师讲解了“法律案例的教学运用”,强调在案例的选择、编辑、讲解过程中要注意的问题,并根据相关章节选取了一系列典型案例进行分析讲解,给大家提供了很好的备课思路。
培训活动进行了两个半小时中间没有休息,由于准备充分,培训内容丰富而实用,老师们感到收获很大,特别是为新上课的教师提供了及时有力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