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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学部关于2010年增列博士生导师工作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 时间:2010年09月30日 访问次数:15072

 

各学院、各学科:
2010年博士生导师增列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学科按学校研究生院《关于2010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和博士研究生副指导教师增列工作进程安排的通知》完成这项工作。《社会科学学部增列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暂行实施办法》及增列工作所需各类表格请查看附件。
10月14日前,请各学科将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送交社科学部,需递交的材料包括:
1、由学科学位委员会主任签字的推荐新增博导(或副博导)名单汇总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附电子版);
2、由人事部门核实并盖章的所有申请者职称情况汇总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通信评议材料一式6份(送审材料概不退回申请者)和2份原件。包括:具有学科核实和推荐意见、学科主任签名的审批表(附电子版)及申请人代表性成果复印件和主要科研成果清单(附电子版);
4、申请人的划帐凭证复印件。每位申请人须通过学校财务处经费折划转方式缴纳评审费1500元,(研究生院经费折号码为188310-510111,由学院(系)研究生科统一到财务处办理,划帐凭证应注明“xxx申报博导(副博导)资格的通信评议费”)。
5、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6、符合量化指标的所有证明材料(如论文、获奖、著作、项目……)的复印件。
7、2010年社科学部各学科上报新增博士生(副)指导教师简况汇总表(附电子版)
8、2010年社科学部各学科上报新增博士生(副)指导教师成果核实表(附电子版)
   另外,2010年博士导师转学科、跨学科、副博导转博导的工作也同时进行,相关审批表、汇总表及证明材料也请同时送交社科学部。
 
                                              浙江大学社会科学学部
                                              二0一0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