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洋学院关于2010年公开选聘辅导员的补充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学校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聘辅导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素养与理论水平,良好的道德品质;
2.热心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3.专业基本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良;
4.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班长、团支部书记以上干部);
5.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全日制);
6.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0年5月1日以后)。
二、招聘名额:4-5人。
三、选聘程序
本次选拔采取个人报名,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具体流程是:报名→资格审查和初选→笔试→面试→体检→公示→任用。
1.报名时间(2010年4月29日—2010年5月15日)
报名相关材料如下:
①个人简历,2寸近照两张;
②《浙江海洋学院2010年辅导员应聘报名表》(见附件);
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本科、研究生)复印件;
④获奖证书复印件。
报名材料寄: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海院路18号浙江海洋学院学工部(邮编316000),请注明应聘材料
2.资格审查(2010年5月20日)
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通知初选通过的应聘者参加笔试。
3.笔试和面试(5月29日、30日)
①对初选通过的应聘者统一进行笔试(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海院路18号浙江海洋学院校内,笔试前校验各类证书原件)。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从事辅导员工作所必备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分析解决学生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
②按选聘计划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考察应聘者岗位工作应有的综合素质与基本能力,确定拟录用人选名单。
4.体检(另行通知)
拟录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由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5.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学校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由学校统一安排到相关学院工作。
四、其他事项
1.新聘任辅导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在试用期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协议:业务水平或工作能力达不到岗位职责要求的;个人档案材料或者报名材料不实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等。
2.新聘任辅导员进入学校事业编制。
3.参加工作后前两年必须入住学生公寓。
4.其它条件和相关要求见我校人事招聘网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0580-8180918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海院路18号浙江海洋学院学工部
邮政编码:316000
E-Mail: hyxuling2008@126.com
浙江海洋学院
2010年4月19日
附件: 辅导员招聘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