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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国家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

编辑: 时间:2023年05月10日 访问次数:11

一、组织机构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学院的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受理考生的申诉等。

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刘同舫、李小东

组员:代玉启、徐晓霞、刘召峰陈宝胜

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马克思主义学院按照一级学科设置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实行集体负责制,由学院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代表组成,负责制定复试考核办法、工作流程,组织复试考核工作。

咨询及申诉联系人:潘老师

受理电话:0571-87073920

受理邮箱:PYingchao@zju.edu.cn

二、复试安排与内容

(一)报到

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提前打印本人准考证,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校园。请考生于5月13日上午8:00前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成均苑2幢马克思主义学院107教室报到。谢绝同行人员陪考具体复试时间安排待后续通知。

请考生在复试前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如有发热(体温>37.3℃)等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潘老师(0571-87073920)。

复试内容

1.思想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综合考察请考生5月1117:00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含清单)汇总合并到1个PDF文档,连同个人展示PPTPDF上传至钉钉,并于复试当天携带以下材料纸质版(含清单),按顺序装订(一式8份):

1个人简历

2外语成绩扫描件(符合报考要求的)

3科研成果统计表(近5年内的论文、著作、课题及相关获奖情况

4博士期间研究计划书

5代表性科研成果

6硕士期间成绩单扫描件

7硕士学位论文及评阅书

3.外语面试测试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

4.专业面试1考生须结合PPT进行个人陈述(6分钟),内容包含个人简况、学习与科研经历等相关内容。2考核小组成员提问。

、拟录取原则

复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拟录取复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面试占复试成绩20%,专业面试占复试成绩的80%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处

、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项目一般应包含内科、外科、五官科、眼科、身高体重、血压、血液检查(肝肾功能)、胸片等。请于5月26前将体检表寄到我院,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寄送信息: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312办公室,潘老师,0571-87073920。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我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同上

、定向协议书签订和调档政审工作 

6月30日前完成定向考生协议书签订和全体拟录取考生调档政审工作,不通过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其他

研究生招生处对拟录取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对于伪造证书和提供不实材料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本录取办法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解释。未尽事宜参照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规定。

复试名单详见通知(报考学院为马克思主义学院的考生),链接: http://www.grs.zju.edu.cn/yjszs/2023/0430/c28499a2751612/page.htm

 

 

                                            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5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