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做好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定博士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一、思政部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马建青(85517399)
副组长:吕有志(88273007)、张永华(88273006)
组 员:洪 光(88273165)、宇正香(88273333)
二、复试小组:
学科组织3名(教授)以上专业导师和相关教师组成5人复试小组。
三、 复试:
1、复试分数线: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复试分数线:外国语成绩不低于50分(外国语为英语的听力成绩不低于6分),业务课成绩不低于55分;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要求外国语成绩不低于45分(外国语为英语的,听力不低于5分),业务课成绩不低于50分。
2、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 2010年5月11日上午8:30;
复试地点:浙江大学西溪校区教学主楼1025。
复试体检请关注浙江大学校医院网站。
3、复试形式及内容:
(1)外语考试占复试成绩的30%。
(2)专业知识考核占复试成绩的30%(含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的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3)代表性研究成果(含学位论文)占复试分数的40%
复试时,往届生需提交近三年的代表性研究成果(论文成果、著作成果、获奖成果)的原件、复印件和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未完成学位论文的,除提供近三年的代表性研究成果的原件、复印件外,还应提供学位论文初稿,并填好一式五份科研成果统计表,统计表见附件3。)
4、复试计分方法及录取原则:
复试满分为100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统一入学考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综合分=(入学统一考试总分/3)×50%+复试成绩×50%。
根据考生综合分的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思政部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研究生院。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
2010年5月4日
附件1: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10年博士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附件2:思政部2010年博士招生复试名单
附件3:思政部博士生复试科研成果统计表